反不正当竞争法
理慈多次代表客户处理指标性之竞争法案件。在各类竞争法领域案件诸如联合行为、独占力滥用、结合许可、垂直限制(包括价格与非价格限制)、及其他各类不公平竞争行为等,理慈均有充分的经验提供客户专业的法律服务。理慈并多次协助客户处理涉及知识产权之竞争法案件,包括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与专利权滥用等议题。此外,理慈亦有丰富的经验协助客户处理国际竞争法之事务上,包括代表客户处理于美国、欧盟之调查等。
本所律师亦积极参与台湾竞争法社团,如台北律师公会竞争法委员会、全国律师联合会竞争法委员会及工业总会公平交易与消费者关系委员会,并定期通过该等渠道与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进行竞争政策之倡议。本所合伙律师陈信宏律师目前即是台北律师公会竞争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律师联合会竞争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及工业总会公平交易与消费者关系委员会委员。
经验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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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内知名电力公司进行联合行为诉讼(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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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多家国内知名水泥厂商进行联合行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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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日本知名电容器业者进行联合行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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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内上市公司处理在美国、欧盟之反托拉斯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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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内上市公司处理在台湾、美国、欧盟涉及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交错领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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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韩国知名电子企业(包含其子公司)等处理于台湾之竞争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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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内半导体上市公司参与公平交易委员会关于标准必要专利授权行为之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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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奥地利电子公司就其于德国公开收购德国知名照明制造商交易取得台湾结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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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日本知名消费性电子公司向公平交易委员会申请与荷兰电子公司之结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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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内塑料上市公司取得台湾结合及大陆经营者集中申报之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