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之适用情况介绍
2023.03
裴彦婷、黄郁婷
为应对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长臂管辖”,中国商务部已于2021年1月9日发布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以下简称《阻断办法》)。《阻断办法》的发布,理论上为受到美国出口管制措施影响的企业提供了一些救济途径,也同时向企业提出了一些合规挑战。本文以下简要梳理了《阻断办法》的运作原理,以供企业参考。
一、适用范围:
《阻断办法》适用于外国法律与措施的域外适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当禁止或者限制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合称“中国主体”)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
二、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情形,《阻断办法》提出了如下等措施:
1. 报告:中国主体遇到外国法律与措施禁止或者限制其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情形的,应当在30日内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如不遵守该等报告义务,则企业有可能受到警告并面临罚款。
2. 发布禁令:如主管机构评估,确认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的,可以决定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禁令(以下简称禁令),企业可以依据该禁令拒绝执行外国法律与措施。企业因实际情况确实无法拒绝执行外国法律与措施,可以请求豁免遵守禁令,但是否予以批准豁免的决定权仍在主管机构。
3. 索赔:如禁令发布后,企业未申请豁免仍遵守执行了外国法律与措施且给中国主体造成损害的,该等中国主体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赔偿损失。若有中国主体被任何主体根据禁令范围内的外国法律作出的判决、裁定遭受损失的,该等中国主体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该判决、裁定中获益的当事人赔偿损失。
4. 支持:若中国主体根据禁令未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并因此受到重大损失的,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支援。
根据《阻断办法》,如中国主体未按照该办法履行报告或遵守禁令的义务的,有可能会受到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罚款的处罚。
三、合规建议:
虽然针对《阻断办法》某些条款的适用标准是否明确及其实用性仍有一定的争议,且办法生效迄今尚未有具体适用《阻断办法》的公开案例,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办法已处于切实实施的状态。从减少企业合规风险的角度来说,企业如有收到外国法院的传票、禁令、限制或需满足外国法律合规要求等情形时,仍建议积极履行报告义务。如主管部门确实就此发布禁令,企业也可以权衡利弊,考虑申请中国主管部门的豁免或外国主管部门的豁免,以满足各方面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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